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高科天宏THZ2023-406
项目名称:高新区集贤园发展中心车辆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新区集贤园发展中心车辆租赁):
合同包预算金额:1,03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3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高新区集贤园发展中心车辆租赁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35,000.00 | 1,03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集贤园发展中心车辆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集贤园发展中心车辆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具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09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路 52 号高科大厦四层西安高科天宏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路 52 号高科大厦四层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路 52 号高科大厦四层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时须携带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前来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参考格式在公告附件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贤园发展中心
地址:集贤园振兴路1号
联系方式:13772492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高科天宏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路 52 号高科大厦四层
联系方式:029-87305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8-87305838
西安高科天宏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