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Z2023ZB-XAZX-221
项目名称:主院区零星办公用品及印刷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主院区零星办公用品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文具 | 主院区零星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自接到甲方通知起3日内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包2(主院区印刷品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纸制品 | 主院区印刷品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自接到甲方通知起3日内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主院区零星办公用品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199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主院区印刷品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199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主院区零星办公用品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合同包2(主院区印刷品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1、领取时间:2023年10月17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止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7室 3、文件售价:¥0元/套。谢绝邮寄。 注:(1)供应商领取标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1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3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中心医院
地址:西安市西五路161号
联系方式:029-62812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7室
联系方式:029-88319689-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陈工 丁工 邱工
电话:029-88319689-803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