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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陕西省数字资源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WZB2022-106

项目名称:陕西省数字资源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项目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5,6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6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行业应用软件 项目建设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5,650,000.00 5,6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项目建设

合同包2(建设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行业应用软件 建设监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0,000.00 1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同平台建设期,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合同包3(等保测评):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行业应用软件 等保测评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 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合同包4(密码测评):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行业应用软件 密码测评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0,000.00 1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项目建设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测评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项目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 10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2(建设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 10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3(等保测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 10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4(密码测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 10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项目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建设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等保测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4(密码测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26日  2022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线上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1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请在文件发售期以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272702472@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人:高工,电话:029-68539602)。报名资料核实无误后获取标书费转账方式;

2、文件费用每标段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采用转账形式交纳,转账时请备注“TWZB2022-106(第  包)项目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在确认文件收费到账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请及时查收;

3、各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新城大院9号楼

联系方式:029-63918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联系方式:029-68539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029-68539602

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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