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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后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B-Z-2023048C

项目名称:2023年机关后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后勤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00,000.00 2,1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后勤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后勤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11日  2023年04月1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1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107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1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磋商文件须至代理机构现场领取,谢绝邮寄。项目名称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后勤服务项目”为准。

2.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新街1号

联系方式:029-87398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107室

联系方式:029-65652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65652860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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