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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商务局(本级)办公室宣传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ZB2023-ZCCS-1025

项目名称:办公室宣传推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策划媒体宣传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策划媒体宣传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0 2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合同包2(办公室综合宣传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办公室综合宣传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5,000.00 12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合同包3(市级媒体宣传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市级媒体宣传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5,000.00 12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策划媒体宣传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办公室综合宣传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市级媒体宣传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策划媒体宣传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度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度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包2(办公室综合宣传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度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度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包3(市级媒体宣传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度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度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2023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领取标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允许一个供应商投多个标段,但最多中两个标段。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商务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029-86786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联系方式:029-88219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巧娟

电话:029-88219779

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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