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YC2023-069]
项目名称:北院门派出所办公楼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8,016.8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北院门派出所办公楼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28,016.8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5,134.2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警察业务用房施工 | 728016.8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28,016.81 | 595,134.2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院门派出所办公楼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12)《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院门派出所办公楼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缴纳税收: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磋商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对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响应单位被查实在开标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无效;
(9)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池南路金水湾16-1-12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凤城七路联益中心5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凤城七路联益中心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获取,谢绝邮寄)
2.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供应商免费领取采购文件后,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
地址:西大街163号
联系方式:029-87281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岳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池南路金水湾16-1-1201
联系方式:18691804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话:029-89866645
陕西岳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